教务函〔2023〕74号
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
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以及《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通知》(教务函〔2022〕170号)要求,为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,提高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答辩时间
各学院根据学校2023届本科生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安排,针对各专业毕业设计(论文)进展情况,灵活安排答辩时间。
(一)第一轮答辩及成绩登录截止时间:2023年6月4日。
(二)第二轮(延期)答辩及成绩登录截止时间:2023年6月23日。
二、答辩方式
各学院严格按照《学院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与管理工作规范》有关程序,认真组织答辩工作,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方案,安排具体的答辩时间、顺序、地点等,分散、分批实施,并选取一定比例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。若因故需变更时间或地点,应在答辩前向教务处报备。
因不符合答辩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正常答辩的,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可在2023年6月23日前安排完成延期答辩工作。
三、答辩组织
(一)形式审查
各学院在安排学生答辩名单前,需按照《学院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与管理工作规范》第六款第(三)条要求组织形式审查,并填写《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形式审查表》(附件7)。
毕业设计系统提供有毕业设计(论文)形式审查辅助检查功能,为每份毕业设计(论文)免费提供1次形式检查,检查结果仅作为指导教师毕业设计(论文)形式审查的参考依据,指导教师应按照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规范严格审核毕业设计(论文)形式。
(二)查重检测
1. 检测时间
即日起至答辩前一周,各学院可根据答辩时间安排自行设定检测时间。
2. 检测方式
(1)维普论文检测系统。
网址:http://cloud.fanyu.com/organ/lib/cqust。
(2)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已实现与维普论文检测查重系统自动对接功能,学生在提交论文定稿前,点击论文查重检测按钮,系统自动查重检测,并提供查重检测报告(维普公司为每名学生提供两次免费查重检测)。
3.查重检测要求
查重检测分学院初检和学校抽检两个阶段。
(1)学院初检:各学院应在形式审查前,督促学生进行自检。指导教师作为督查学生学位论文抄袭、代写、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,在审核学生论文定稿前必需进行重复率检测,检测结果全文总相似比≤30%(且复写率≤25%)视为合格,不合格的论文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再次检测,如仍不合格的,取消本轮答辩资格。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本院查重标准,报教务处备案实施。
(2)学校抽检:教务处通过论文检测系统对参与答辩学生按不低于10%比例进行抽检,检测结果达到30%以上的,相关学院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出相应处理。
(三)答辩程序
1.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委员会,制定统一的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,确保答辩结果公平公正。
2.严格规范答辩程序,每个答辩小组由3~5人(含答辩秘书)组成,组长须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担任。答辩分组时应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,指导教师不参与指导学生答辩。各学院应将答辩小组名单及日程安排在答辩前向学生公布,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。
3.每位学生在答辩前须出示检测报告,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,答辩小组提问不少于3个不同的问题,应当注重鉴别学生独立工作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4.答辩结束后,答辩小组对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,就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,确定答辩成绩。对有争议的答辩成绩,需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进行评议,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,确定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成绩。
5.未通过第一轮答辩的学生,在对原毕业设计(论文)修改完善后,可以申请二次答辩,各学院要制定本学院第二轮答辩流程。
四、质量要求
(一)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评语要有针对性,紧密结合设计(论文)内容,并结合本专业成绩评定标准确定成绩。
(二)答辩小组成员应提前审阅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,对内容有比较深入的了解,确保任务书要求与毕业设计(论文)内容的一致性,答辩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。
(三)成绩评定书中,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学生的回答,需由答辩秘书填写;答辩小组评价意见要与学生毕业论文内容和答辩情况结合,杜绝空话、套话。
五、校优评选
(一)各学院答辩委员会要坚持科学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评选推荐出体现专业培养水平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。对拟申报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(论文)组织学院公开答辩和集中评议,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无异议后确定推荐论文。名额分配见附件5。
(二)凡推荐校级优秀的毕业设计(论文),其综合成绩应达到优秀等级。
(三)参评的设计(论文)复写率应控制在20%以内。参评资料包括:1.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推荐表(附件3);2.学院2023届本科生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汇总表(附件4);3.毕业设计(论文)电子文档,含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外文译文、论文终稿、成绩评定书、检测报告(简洁版)、相关支撑材料等,每份毕业设计(论文)命名格式为“学院名称+学号+学生姓名”,如“电气工程学院2015210999张三.doc”。
(四)学校对推荐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组织专家审核,审核通过后公布最终结果。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交图书馆存档,请各学院对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做认真审核。
六、成绩提交及资料归档
(一)成绩登录。答辩工作完成后,各学院于2023年6月4日在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完成答辩记录,并按各专业考核目标要求将分解后的成绩登陆教务系统,确保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中综合成绩和教务系统总成绩保持一致。对参加第二论(延期)答辩的学生,在提交成绩时按缓考标注处理,待延期答辩完成后,向教务处教务科提出成绩补登申请。
(二)资料归档。各学院应要求指导教师在答辩工作完成后,及时督促学生针对答辩小组意见修改完善设计(论文)定稿,并在毕业设计(论文)智能管理系统中以最终稿(word文档)形式提交指导教师审核,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交其他相关资料;同时在教务档案系统按归档要求上传毕业设计(论文)及相关资料(附件8),完成所有材料的归档工作。
(三)工作总结。各学院于2023年7月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(模板见附件6)。
七、其他要求
(一)为确保我校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及评优工作,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。
(二)答辩前三天,各学院须在毕业设计(论文)智能管理系统中填报答辩日程安排及分组,并将附件1、附件2的纸质版报教务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科备案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00005@cqust.edu.cn。
(三)2023年6月7日17∶00前,各学院将附件3、附件4以及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资料报教务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科,电子版发送至2000005@cqust.edu.cn。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(四)2023年7月8日17∶00前,各学院将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纸质版加盖公章,报教务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科。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在毕业设计(论文)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。
(五)各学院自即日起对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开展全过程自查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确保每篇论文的质量,按时完成各节点工作。对涉嫌存在抄袭、剽窃、伪造、篡改、买卖、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设计(论文),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,对查实的将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,并注销学位证书。
联系人:熊志勇,联系电话:023-65023935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
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名单
2.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
答辩日程安排表
3.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推荐表
4.学院2023届本科生推荐校级优秀
毕业设计(论文)汇总表
5.学院2023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
推荐名额分配表
6.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(模板)
7.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形式
审查表
8.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资料
归档要求
教务处
2023年4月28日
(此件公开发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