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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12-15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    

各学院:

根据《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》(重科院〔2012〕31号)的要求,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,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,根据项目进度总体安排,学校决定对2022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2022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(一)项目进展情况。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,未按计划完成的原因,重点介绍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。

(二)问题及措施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,后续研究任务及拟取得的研究成果。

(三)项目变更情况。项目内容、人员有无重大调整,变动说明。

(四)经费使用情况。项目经费使用和下阶段经费安排计划。

三、检查程序

本次中期检查采取项目组自查、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。由各学院按学校的统一要求,负责本单位项目的检查工作,自行组织落实。检查时间需提前报教务处备案。学校将对各学院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抽查。

(一)项目负责人填写《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》(附件2),经指导教师检查并签署意见后,将检查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交至项目所属学院。项目名单见附件1。

(二)项目所属学院组织专人对各项目的指导教师指导情况、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,组织开展项目答辩,并于检查结束后在中期检查报告中填写评审意见及结论。

(三)项目所属学院汇总整理中期检查结果,填写《202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3)以及专家组名单(附件4)于2023年1月5日17∶00前报教务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科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2961716@qq.com。

四、结果处理

(一)检查结论分通过、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类。暂缓通过的项目,需待进一步检查通过后再报销项目经费;不通过的项目,给予项目终止处理。

(二)未按学校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,给予项目终止处理。

(三)中期检查结果将予以公布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。各学院要成立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审专家组。组长为负责该项工作的院领导,成员由相关领域专家3~5人组成。评审方式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文件规定自行处理。

(二)加强管理。各学院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,对于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,要及时解决。请确认好项目成员信息,将直接影响到后期学分认定与转换等工作。原则上中期之后不再更改任何项目信息,请在中期检查时完成更改申请。

(三)资料存档。中期检查结束后,各学院需及时将《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》等资料存档备查。

联系人:张齐,023-6502141,厚德楼h217。

特此通知


附件:1.学院202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

    2.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

    3.202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

    4.2022年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审专家组名单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教务处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年12月15日

 

 

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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